演播室声学设计|上海演播室声学设计|声华供
演播室声学设计是建筑声学设计的一部分,建声设计主要包括“噪声控制”和“音质设计”两大部分。 1、噪声控制含: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方面的设计与施工。其中,空调伴随着演播 室、录音棚工作,它的设计与安装(它将直接影响整体结果)。噪声控制的参数用噪 声评价曲线(NR)描述。 2、音质设计含:房间几何形状、吸声、扩散、反射等建声的设计与处理。用混响时间 及其频率特性(平直与否)表示优劣。一般,混响时间的长短要根据用途来选定。 一、噪声控制 1.设计依据: GYJ 42-89 《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的容许背景噪声级》 GYJ26-86 《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声学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 2.噪声控制的总体设计 a) 对场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声学环境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调查、测试。 b) 尽可能远离震动源、噪声源,必要时采取隔声、隔振、降噪措施。 c) 在同一建筑物中,注意房间布局。例如,将演播室尽量集中、并利用其它房间将其隔离 或包围起来,以减轻外来噪声的干扰。 d) 空调机房、风道等需接近演播室以提高热交换效率时,尽量做好隔声与隔震(如将机组 分开或将机组进行减震、隔声处理,对风道加装消声器和消音弯头,过墙时加隔声套等)。 3.演播室的噪声控制 (1)演播室外墙一般为轻质砖墙或红砖 墙,其隔声量按材料质量不同从35-45dB 不等。如果外墙隔声量达不到标准的, 就需在室内增加专业隔声墙,以控制室 内噪声。 演播室的隔声墙(包括楼板、顶板) 的施工质量与隔声性能的关系密切,设 计中应对有关施工质量提出要求(例如: 对砖墙应满浆满缝,一切孔洞都应填充密实等,避免出现漏声现象)。 (2)“房中房”(即重套房)的设计 多用于语录室等本底噪声控制在NR-20 或以上的房间。技术要求: A. 内套房与外层主体结构必须没有刚性连结,其构造夹缝应大于10cm,且施工中要严格监 督夹缝间有无杂物掉进构成声桥; B. 内套房与弹性垫层所组成的振动系统其固有振动频率应小于16Hz。采用金属弹簧隔振 器、减振垫块作为弹性垫层时,还需要在其间加填隔声材料,如:采用减振块300×300 间 距布置,间隙填48kg/m3 隔声棉。 (3)演播室与外界连接的区域设置“声闸”结构(也叫声锁)。选用指标较高的隔声门(配 置专业隔声锁),闸室空间应进行全频带强吸声处理。 (4)控制室与演播室间的观察窗。应用双层或三层间距不小于10cm 玻璃进行隔声处理。 (5)演播室楼上,应布置安静作业的房间并铺上较厚的地毯。如相互干扰较大时可考虑做 浮筑楼板。 二.音质设计 1.混响时间的定义:声音已达到稳态后停止声源,平均声能密度自原始值衰变到其百分之 一(60 分贝)所需要的时间。 2.混响时间的选择:演播室的混响时间,由节目种类、演播室的体积和录音方式等决定。 一般情况下语言演播室取0.3s(中心频率500Hz)左右;音乐录音棚(80m2)取0.6s;大型 音乐演播室(120m2 以上),取0.8s 左右。 3. 混响时间的计算 原则上按频率63、125、250、500、1000、2000、4000Hz(语言至此)和8000Hz(音乐), 分别计算。还要综合考虑空气中声波的衰减系数(与空气湿度有关,不同频率也不一样)。 演播室内的固有吸声量应包括:预计可能表露的墙面、地面、通风孔、隔声门、隔声窗、家 具、乐器以及演职员等的吸声量。 混响时间的计算值与所选定的设计取值相比,其偏差应控制在±10%之内。施工完毕后, 进行现场测量时其实际值的偏差应控制在±10%之内。测量依据按行业标准GYJ22-85《广播 电视播音(演播)室混响时间测量规范》进行。 4. 音质设计的一般要求 常规设计供1~2 人使用的语言录播室面积宜选取12~16m2;供20 人以内乐队使用的音 乐录音室面积宜选取80 到120m2;演播室则根据节目需要选取适当面积。 录播室(演播室)长、宽、高的尺寸可按如下比例计算: 小录播室:1.6:1.25:1 一般录播室:2.5:1.6:1 低顶棚录播室:3.2:2.5:1 细长型录播室:3.2:1.25:1 录播室(演播室)内表面应避免凹面、穹顶,根据需要可加装扩散体(不等边的三角形 或凸弧形等)。室内音质设计时还要注意吸声材料的布置,应符合分散、均匀的原则。进一步咨询,请致电上海声华声学工程有限公司18121065869 021-54295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