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当选全泰会计,昌邑专业代理记账产品详情 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等工作。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