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建筑企业,应当先由资质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资质预审,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资质审批手续。资质预审时,企业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含项目经理)的职称(资格)证件,及关键岗住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企业的验资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工程勘察和设计业务时,还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格证书》和《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等资料。
新设立的建筑企业,其资质等级应由**等级定起。经审查合格的建筑企业,由资质管理部门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管理部门可根据企业开展承包工程活动的需要,核发《建 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1本和副本若干本。
一个建筑企业只能办理一个建筑资质证书(指正本)。如果企业具有多种专业工程施工的能力,可在向资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一个主要资质的同时,申请其他承包工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