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培训班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2〕56号),及《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有关规定,为帮助和指导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消防安全专业知识,真正**地提高应试能力,让考生能一次性通过考试,中心决定举办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培训。培训班由资深专和具有丰富考试辅导经验的老师结合考试大纲授课,讲解教材编制和可能出题的思路及相关专业知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参加2016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