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到上海物流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的宗旨,以致远、务实、稳健的经营作风,时刻履行自己的承诺,从而为扩大发展企业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我们不断努力已建立起完整的管理机构和服务体系,并以“优质、安全、**”的服务使公司迅速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历经十几年风雨,现已奋斗发展成为一家拥有数辆10T、8T、5T、12m、10m、9.6m、7.2m 8m 9.6m 12.5m 17.5m 大型运输车和市内小型提货车的现代货运企业。
众所周知,货运风险是公路运输业中的常见问题,若不加以规避,难免给物流企业和货主带来经济损失。对前者而言,若在途货物因意外事故损毁,需向货主赔付。对后者来说,委托物流企业代收货款,也要承担经济受损的风险。为解决物流企业和货主共同面对的难题,便有了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的险种。
货运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保障的损失,即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次是保障的费用,即保险货物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失外,另产生的合理施救费用、保护救助费用等。
其中,保障的损失还可分为部分损失、全部损失、单独海损、共同海损等。
部分损失又分为数量损失和质量损失,前者是指保险货物中有部分货物灭失或数量(重量)短少,以灭失或损失的数量(重量)占保险货物总数之比,按保险金额计算赔款。而当保险货物遭受质量损失时,保险公司先确定货物完好的价值和受损的价值,计算出贬值率,再以此乘以保额即得出赔款金额。
全部损失,则是当被保险货物遭受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均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全额赔付。若保险合同是不定值保险,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按实际价值作为赔款计算的依据。如果出险时货物的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付,若货物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则按实际价值赔付。
至于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前者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而后者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重庆到上海物流重庆渝旺物流公司具备强大的货物运力。 根据客户需求可提供:上门取货 各类包装材料.货物从上海至全国各地,公司立足重庆,面向全国,现通过社会各界朋友的大力支持及帮助,本公司现增加开通上海至浙江,江苏,福建,湖南,河南,山东,安徽,江西,广西,云南,四川,河北,西安等省市的直达快运专线业务,真正做到网点多,线路精,重品牌的现代物流服务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