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企业可对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变更以下三项:
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变更业务范围
1、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的请示文件;
2、主办者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
3、《互联网出版业务变更申请表》;
4、主办者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营业执照;
5、可供检查业务开展情况的用户名和密码;
6、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变更业务范围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9、《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变更名称
1、《互联网出版业务变更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可供检查业务开展情况的用户名和密码;
4、主办者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营业执照;
5、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的请示文件;
6、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变更主办者
1、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的请示文件;
2、新主办者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
3、原主办者同意文件;
4、《互联网出版业务变更申请表》;
5、新主办者资质证明文件及互联网出版机构营业执照;
6、可供检查业务开展情况的用户名和密码;
7、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变更流程及周期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变更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自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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