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子公司经营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授权子公司经营有如下条件:
√ 持证企业应在其被授权的子公司中占股不少于51%;
√ 在同一个地区不能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 的子公司经营同一项电信业务;
√ 被授权的子公司应当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申请条件。
【宝嘉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测绘资质等。联系方式:010-62303069-807 010-62303096-808 13011883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