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六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宝嘉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测绘资质等。联系方式:010-62303069 010-62303096-808 13011883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