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道路护栏
福建道路护栏是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为方便特种车辆(如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急救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通行和一侧道路施工封闭时临时开启放行的活动设施。活动护栏在正常情况下要求具有一定的隔离性能和防护性能,在临时开放时应能快速、灵活地移动
一般规定:
活动护栏应**地阻止非紧急车辆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通行。
活动护栏应便于移动。
设置原则:
1、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活动护栏。
2、设有中间带的一级公路在禁止车辆掉头的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
3、活动护栏应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的公路中心线位置,设置的长度应能**封闭中央分隔带开口。
4、福建道路护栏的设置高度应与中央分隔带护栏的高度协调一致。活动护栏上应设置轮廓标或反射体。设置反射体时,规格为100px x 450px,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级应为二级以上,颜色和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