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门诊中,有些重新换镜的近视患者,经散瞳检影和电脑验光后,取**数据试镜,但视力仍不能矫正,再增加1. OODS一一2. OODS以后,矫正视力才勉强达到1. 0。我曾在刊物上提出过讨论,把这种情况称为“矫正过度性近视”。经过几年观察,我就这一问题的形成原因和对戴镜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再次提出讨论,以期引起眼科界和眼镜行业的重视。
1、造成矫正过度性近视的原因
造成矫正过度性近视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年龄较小的近视病人,他们还处在假性近视阶段或一1. OODS以内的低度近视,在没有**睫状肌调节麻痹(散瞳)的情况下,根据电脑验光数据直接配镜。
事实上,正常屈光状态的人戴上轻度近视镜片也能增加视力的敏感度,觉得提高了视力,可是这种做法对戴镜者是不利的另一种是配镜者误认为矫正视力越高眼镜质量越好,眼镜验配企业迁就配镜者的要求而盲日增加度数往往造成矫正过度,甚至有个别配镜者,虽然有近视加近视散光,但在试镜时不能接受或一时没有合适度数的近视散光片,而改用单纯近视度数来替代,这样戴镜时间一长,这些替代的近视度数被固定下,在每次换镜时保留并且递增。研究证明,尤其是青少年时期的较深度数的散光如不及时矫正,能促使近视度数的加深。
2、矫正过度性近视的危害
矫正过度性近视是配戴矫正度数过深的眼镜带来的后果,给原本近视的眼球造成一种远视状态。配戴这种镜片检影,表现出的是顺动光影,和原先是远视的情况一样,戴镜者可能看远很清楚,但是,无论看远还是看近都需要睫状肌的调节,所以很容易引起视觉疲劳,从而促使了近视的形成和发展。
3、解决办法
3. 1对青少年配镜者,应在**睫状肌调节麻痹(散瞳)后检影或电脑验光;对假性近视,劝其暂不配镜;真性近视按矫正视力达到1. 0的**度数配镜。
3. 2向矫正视力要求过高的配镜者做好解释工作,坚持配镜原则和职业道德,不迁就对配镜者有害的要求,对己经是矫正过度性的近视者,在每次换镜时适当减低矫正度数,逐步接近正常的应配度数对有需要配镜的散光者,尽可能以相应的散光片予以矫正,不可用近视度数替代散光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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