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多年来发生火灾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生产和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易燃物、可燃物以及采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工艺逐渐增多,因而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相应地增大,火灾发生的次数以及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呈现上升趋势。 建筑起火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电气火灾、生产作业类火灾、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防火和自燃、雷击、静电等其他原因引起火灾等。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高层建筑内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1、燃油、燃气的锅炉房; 2、可燃油油侵电力变压器室; 3、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 4、自备发电机房。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1.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2.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3.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