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2015第十版】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注释】 第三类主要包括清洁制剂和化妆品。 本类尤其包括: ——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 ——室内芳香剂; ——化妆用卫生制剂。 本类尤其不包括: ——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类); ——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类); ——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 ——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由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家以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主导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目前中国律师行业**有服务特色的事务所之一。 四川力久律所是以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申请及知识产权纠纷作为基础业务,以知识产权战略构建、知识产权制度构建、商业秘密管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托管、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专利预警分析、企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企业上市知识产权辅导、知识产权侵权分析等为深度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成都专利申请,成都商标注册,成都版权登记,成都著作权登记,成都项目申报,成都商标侵权,成都专利侵权,成都专利侵权律师。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专业提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拥有**的律师团队,欢迎来电咨询。 之前我们也提到商标检索的问题,具体介绍一下商标检索的问题。 1.想好你要注册的商标名称(中文,英文,拼音,图片均可); 2.根据你要申请的商标类别进行检索,如你只做销售服务,就属35类,如是生产厂家就是9类,两者皆是就一起申请。 商标实质审查( 12 个月),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在此期间,在该商标未获准注册以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 “TM”。另外,在未核准注册以前,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及包装物,或商标标识不宜一次制作过多,以防因注册受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