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产品使用和管理规定 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防雷产品的使用,应当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12.对申请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罚则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13.对被许可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罚则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撤消其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对防雷检测、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罚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内容 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防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22.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所需要的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总规划平面图;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交雷击风险评估的报告。 23.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所需要的材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 24.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内容 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