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设备的分类 **、低举升车辆 即一般的托板车,举升高度在100~150mm,分为手动与电动的方式.手动的方式,一般即称为'栈板千斤顶',是以人力做水平及垂直的移动.电动的方式是以电瓶提供动力做举升及搬运用.所有的电动型式都可站立于地板上来操作,如同一步行式搬运车辆,其具有安全的操作平台及手可以抓持的护栏,像坐立式搬运车辆的操作方式. 以手动的操作方式,不仅慢、费力且易造成作业员受伤,因此尽管电动托板车的成本较高,但使用愈趋普遍. 第二、高举升车辆 即一般的堆高机,举升高度可达12m.依操作员乘坐的方式可分为步行/立式及坐立式.一般步行/立式,可举升高度约2.7~3.9m.由于应用上的不同,因此也发展出多种型式,如配重式、窄道式、转柱式、侧边负载式、转叉式及高扬程存取机等. 第三、车辆说明 托板车 最为人所熟知的步行式车辆就是托板车. 堆高机 由于其具有高举升能力,可存取堆栈料架上的栈板货品,只要稍具规模之仓管储运业者都会购买使用. 第四、搬运车辆的选用考量 搬运车辆的选择主要考量因素是以车辆行车的距离及速度来考量,其可分二方面讨论. 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总工程师)批准。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作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 设备搬用之叉车的介绍 **、 普通内燃叉车一般采用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发动机作为动力,载荷能力 1.2~8.0吨,作业通道宽度一般为3.5~5.0米,考虑到尾气排放和噪音问题,通常用在室外、车间或其他对尾气排放和噪音没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由于 燃料补充方便,因此可实现长时间的连续作业,而且能胜任在恶劣的环境下(如雨天)工作. 第二、 重型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10.0~52.0吨,一般用于货物较重的码头、钢铁等行业的户外作业. 第三、 集装箱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8.0~45.0吨,一般分为空箱堆高机、重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应用于集装箱搬运,如集装箱堆场或港口码头作业. 第四、侧面叉车采用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承载能力 3.0~6.0吨.在不转弯的情况下,具有直接从侧面叉取货物的能力,因此主要用来叉取长条型的货物,如木条、钢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