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业秘密侵权,成都商业秘密侵权律师,商业秘密侵权如何计算,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的开发投入、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 二是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 成都商业秘密侵权,成都商业秘密侵权精英律师,林辉轮律师。商业秘密侵权一般都是收到法律保护的。具体内容如下: 从商业秘密持有者与侵害商业秘密者之间的关系看,除了双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侵害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利诱、胁迫等侵害商业秘密情形外,侵害商业秘密主要发生在买卖、承揽、授权、雇佣关系中,其中在雇佣关系中是*容易发生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合同法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情形下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的情形下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这包括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和雇佣关系下的约定。公司法、刑法主要对存在劳动关系的侵害商业秘密的情形作了规范。 商业秘密侵权,成都商业秘密侵权律师,商业秘密侵权受理。在商业秘密侵权中需要注意的两点。 (一)证据收集方面 证据的重要性对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是不言而喻的。收集证据对此类案件来说一般要求要迅速及时、谨慎合法、重点兼顾**,其工作量大,技巧性强,**由专业人员具体操作或者在专业人员具体详细指导下把握时机、看准火候进行实施,切勿打草惊蛇,贻误战机。 (二)维权为中心,兼顾制裁,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都给权利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维权的目的在于填补或减少已经造成的损失,制止侵权人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进而扩大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因此,不管是权利人亲自操作,还是委托他人实施(如果委托他人,建议**委托合法的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有经验的执业律师),都必须始终清醒地意识到所有的工作*终和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技术或者经营方面不受侵犯,在维权的同时不忘保密,尽可能缩小公开的范围,不要为了一时痛快,颠倒维权和制裁的关系,偏离法律保护的维权中心和重心,*终违背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根本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