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企业向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提供以下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资金验资报告,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决算年报表,园林、建筑、水、电等有职称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身份证。资质受理部门当场验证后退还企业。
2、省建设厅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等工作的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协会组织借资质审查和公示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各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企业申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首先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