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党组书记、院长罗念卫,副院长邵沛良、陈浩辉、陈学坚为党组成员。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135名,其中具有审判职称的法官70人。在编135名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19人,占88.8%。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设6个行政综合部门、9个业务庭和4个人民法庭。管辖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常平镇、桥头镇、横沥镇和东坑镇的各类案件。并设立四个派出法庭:清溪人民法庭(管辖清溪、凤岗);樟木头人民法庭(管辖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人民法庭(管辖常平、桥头);横沥人民法庭(管辖横沥、东坑)。 东莞市上述10个镇区的法律事务,其中塘厦镇所有案件、其他镇区的交通事故、公示催告、行政诉讼、刑事案件以及重大经济案件、涉外案件都在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 与该法院配套设立的还有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院亦在塘厦镇设立。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将在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和支持下,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牢牢把握“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以“创建**法院为目标”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强化法官队伍建设,争取各项工作都能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取得佳绩。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原塘厦旧镇政府所在地,塘厦广场),邮编:523710
乘车路线:72路,78路,302路,105、191路等于塘厦天桥或水电三局下车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