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茨鼓风机操作说明: ⒈输送介质的进汽温度通常不得大于 40℃。 ⒉介质中微粒的含量不得超过 100mg/m3,微粒**尺寸不得超过最小工作间隙的一半。 ⒊运转中轴承温度不得高于 95℃,润滑油温度不高于 65℃。 ⒋使用压力不得高于铭牌上规定的升压范围。 ⒌罗茨鼓风机叶轮与机壳、叶轮与侧板、叶轮与叶轮间隙出厂时已调好,重新装配时要保证该间隙。 ⒍罗茨鼓风机运行时,主油箱、副油箱油位必须在油位计两条红线之间。 1、鼓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2、鼓风机的设计、制造及一般技术性能应符合JB/T、8941.1的规定。 3、鼓风机应在进气温度不高于40℃,气体中固体微粒的含量不大于100mg/`m^3`,微粒**尺寸不大于鼓风机气缸内各相对运动部件的最小工作间隙之半的条件下正常使用。 4、在规定工作条件下,鼓风机累计无故障运行时间应不少于6000h。 罗茨鼓风机运转时注意的事项(日常检查):1、罗茨鼓风机运转中请检查下述事项并留下记录表,这样对于早期发现或发生问题时原因调查有很大的帮助。电源、电压、电流值、压力、大气温度、排出温度、振动、噪音、油位、污垢程度、皮带张力。2、有关风量的调整方法,不可以使用出口闸阀来调整风量,应该使用回转数的变更和排出大气的方法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