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 监督收汇 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二)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用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