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简要特点 一般资料 政治稳定性 非常好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法律体制 普通法 + 基本法 成立需知 最少股东法定人数 1 最少董事法定人数 1 注册地址 是 公司秘书 是 其他 注册股本 HKD 10,000 利得税 16.5% 周年申报文件 是 现成公司 是 披露 公开披露最终受益人 不 公开呈报股东 是 公开呈报董事 成立香港公司优势 对许多国际架构而言,控股公司或地区性的控股公司的选址是一个**的问题。节税、减低成本及风险是考虑的主要因素。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及中国台湾加入世贸组织,投资中国甚至亚洲市场都变得十分吸引。一些投资者并希望在亚洲设立适当的控股公司。 低税率、有序的规管架构、法制由独立司法机构予以维护,以及有力的反贪污措施,均为香港吸引国际投资之重要因素。采用香港作为商业及资产规划之金融中心有以下的主要优势。 香港之税收制度是全球对商业最为友善之税收制度之一,公司仅缴纳17.5%之利得税,无保留损失作扣税之年限,个人之**税率为15%。无增值税、销售税及资本增值税;此外,对股息及利息不征收预扣税。香港税收制度另一显著特征为「属地概念」:仅源于香港之收入才须课税,亦不征收全球税项,且不限制资本流入或流出香港。除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模式与中国签订的双重课税协议外,香港并未与其他国家签订双重课税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