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及提交材料规范
一、办理流程:
表格发放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名称窗口受理→ 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办理机关:
1、申请名称冠以“河南省”的,到河南省工商局办理;
2、申请名称冠以“郑州市”的,注册资本301万元以上的企业在市工商局投资办事大厅办理;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到企业经营场所的辖区工商局(分局)办理。
三、办理时间:即时办结。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不收费
五、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申请特殊名称的,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