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优先选用**生产工艺代替或改革落后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或减少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 (二) 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产生有毒中间产物和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操作、**滴漏剧毒物质减少流失,尽可能采用合理流程和设备。 (三)含有剧毒物质废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以便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四)流量较大而污染较轻的废水应经适当处理循环使用,不宜排入下水道加城市下水道和城市污水处理负荷。类似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食品加工废水、制糖废水、造纸废水可排入城市污水系统进行处理。 (五)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酚、氰废水,应先经处理后,按允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再进一步生化处理。 (六)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应单独处理,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七)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应单独处理,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工业废水处理的发展趋势是把废水和污染物作为有用资源回收利用或实行闭路循环。 广州富生源环保顺德杏坛漂染废水集中处理工程(3600m3/d): 废水处理工程中除重金属原则是: 废水处理工程中除重金属原则一: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 废水处理工程中除重金属原则二:是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用量和随废水流失量,尽量减少外排废水量。重金属废水处理应当在产生地点就地处理,不同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更不应当不经除重金属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 废水处理工程中除重金属的方法,通常可分为两类: 废水处理工程除重金属方法一:是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成不溶的金属化合物或元素,经沉淀和上浮从废水中去除.可应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离法、电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电解法等废水处理法; 废水处理工程除重金属方法二:是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废水处理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 工业废水处理工程中工业废水回用处理标准 工业用水重复率是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地方官员政绩的“绿色指标”,已被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纳入强制性的工业废水处理标准。 广州富生源环保顺德杏坛漂染废水集中处理工程(3600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