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我所代理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类案件共计77件:专利保护类案件43件,其中专利侵权诉讼23件,专利行政调处20件。专利确权类案件34件,其中专利无效27件,专利行政诉讼7件,其中涉外诉讼2件。通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市场。在代理的案件中,成功率达95%(包括对方请求和解)。 另外,我所为多家客户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企业客户提供法务及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服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适用于各类争 议,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目前是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处理,不适用仲裁程序。除了这种争议外,对其他争议而言,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 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 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 制。也就是说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我所提供软件著作权法律服务:著作人身权纠纷;著作财产权纠纷;邻接权纠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和侵权纠纷;委托创作纠纷;合作创作纠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计算机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