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著作权登记,成都著作权申请?在著作权法中怎样行使翻译权? 翻译,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翻译权属于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如果翻译的作品是演绎作品,则翻译人不仅需要获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还要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 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翻译他人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四)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成都著作权登记,在登记著作权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所提交的资料,每一个环节我们都要认认真真仔细对比。 著作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著作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就著作财产权质押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旨在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著作财产权出质于债权人以担保债务人债务的履行。 著作权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该登记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在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如果著作权质押合同发生变更和注销,亦同样必须办理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自“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它的主要条款为: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担保的期限; 7、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成都著作权登记,就找力久!!!! 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您---著作权的期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财产权利保护期相同。关于著作财产权,如: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 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出版后10年。 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 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制作完成后50年。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播出后50年。 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成都软著登记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