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 1 、总则 1.0.1 为统一规范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防护工作,提高信号设备抗御电磁干扰能力,减少或防止雷电故障,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1.0.2 铁路信号设备雷电防护应采取综合防护的方法,主要为三个方面: l 改善电磁兼容环境条件,包含屏蔽、等电位设置以及合理布线; l 分区分级设置防雷保安器; l 良好接地措施。 1.0.3 铁路信号设备本身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铁道信号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73-2003)规定要求。电气化牵引区段,与钢轨连接的信号设备,还应符合TB/T 3073-2003标准附录A牵引电流传导性干扰试验(即不平衡牵引电流抗干扰度试验)要求。 l 防雷保安器对地有连接的,除了放电状态,其他时间不得构成导通状态;否则必须辅以接地检测报警装置。 2.1.4 用于电源电路的防雷保安器,应单独设置;必须具有阻断续流的性能;安装在分线盘(柜)处、电源防雷箱内及工作电压在110V以上的防雷保安器应有劣化指示。 3.1.8 屋面避雷带施工技术措施 ①屋面防雷引下线在女儿墙钢筋绑扎时施工,应把引下线放置在女儿墙中间,设置在离转角500mm处。 ②在女儿墙内外装饰面完工后,弹墨斗线控制屋面避雷带位置居中。 ③屋面避雷带利用女儿墙顶400mm高、壁厚2.5mm不锈钢栏杆,在女儿墙顶暗埋Ф10镀锌圆钢作防雷连接线与防雷引下线焊通,不锈钢栏杆每隔3m与防雷连接线可靠联结。 ④所有外露屋面不锈钢栏杆、透气离心铸铁管以及导航灯等均应与避雷带连通。 ⑤所有焊缝处均作防腐,刷两道防锈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