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综合防护实施指导意见 1 、总则 1.0.1 为统一规范铁路信号设备雷电及电磁兼容防护工作,提高信号设备抗御电磁干扰能力,减少或防止雷电故障,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1.0.2 铁路信号设备雷电防护应采取综合防护的方法,主要为三个方面: l 改善电磁兼容环境条件,包含屏蔽、等电位设置以及合理布线; l 分区分级设置防雷保安器; l 良好接地措施。 1.0.3 铁路信号设备本身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铁道信号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TB/T 3073-2003)规定要求。电气化牵引区段,与钢轨连接的信号设备,还应符合TB/T 3073-2003标准附录A牵引电流传导性干扰试验(即不平衡牵引电流抗干扰度试验)要求。 1、进一步完善水厂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其接地电阻若达不到小于10Ω要求的,应另做接地装置,并与原地网作等电位连接,使之达到第二类建筑物防雷要求; 2、各个PLC子站系统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要另外加装接地装置,并保证其接地电阻小于2Ω; 3、户外仪器仪表无接地装置,或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的,要加装接地电阻,其接地电阻应小2Ω; 4、对弱电设备的配电系统加装多级电源避雷器,分级泄放经电源线入侵的雷电波,防止感应雷经电源线侵袭弱电设备; 5、对弱电设备的控制线,视频线、信号线和网络线等电缆的适当位置加装相应的信号避雷器,泄放经上述电缆入侵的雷电波,保护终端设备免受雷电侵袭; 6、户外的闭路电视监视设备加装避雷针和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Ω,防止直击雷的破坏。 按照以上措施我们针对性的进行水厂防雷实施工作: 1、接地:所谓接地是指将所有金属构件、管道、电缆金属屏蔽层、穿线铁管连在一起,与屏蔽笼及总接地网就近连接,或者计算机的逻辑接地采用引外接地,为防反击再将其与主接地网共地。针对实际情况,认为将水厂三大接地网(接闪地、设备地、计算机地)分开设置较好,因为水厂构筑物大多数在修建时未考虑计算机等弱电设备,且其接闪地和设备地本身已分开设置;水厂供电的高、低压配电系统中,都采用一个接地系统,由于用电的复杂性,在运行或受雷击时常常使零线(地线)电流不为零,如采用联合接地时,必然使计算机接地电位抬高从而可能造成电压反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