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备案•版号
备案所需材料
初次备案所需材料:
√ 文化部网络游戏备案申报表;
√ 游戏主题及内容说明书;
√ 游戏操作说明;
√ 游戏样品:
(1)客户端游戏:提供3份游戏客户端(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在光盘上粘贴“游戏公司-游戏名称”格式的标志),并提供3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2)网页游戏:提供游戏服务器登录地址,并提供3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3)手机游戏:提供装有报备游戏的手机3台(备案后退还)或可在电脑上使用的模拟器,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戏:根据游戏情况提供3份可遍历所有游戏内容的载体或媒介。
√ 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此项只需提供电子版);
√ 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自行审核报告(要求对照《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对内容进行自审自查,必须写明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加盖公章);
√ 游戏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主著作权声明文件(加盖公章),如报备单位不是游戏著作权权利人,需附加提交相应的运营合同或授权书(加盖公章);
【宝嘉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