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即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证件。
一、证书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三级)、技师(二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技师(一级)为**等级。
二、证书分类
1.人力资源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物业管理员、公共营养师、物流师、营销师、秘书师;
2.建筑类资格证:二级建造师、中级(助理)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员、特种工(电工、焊工、架子工)、建筑类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等;
3.金融类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中级会计师、AFP(金融理财师)、CFP(注册理财规划师)等。
三、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