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的期限
1. 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 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权内容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