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国标校车将于2016年**执行
西安市确定2016年2月1日前为过渡期,允许取得校车标牌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作为校车使用。虽然西安市内已有一千余辆校车用于接送孩子们上下学,但是仍有部分地区的校车不能满足学生乘坐需求。所以如果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幼儿园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
西安市在对校车安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新国标校车将于2016年2月1日后**取代载客汽车。换句话说,载客汽车在2016年前仍可取得校车标牌,但新国标校车的过渡期**期限为2016年2月1日。
西安市要求所采购的新国标校车应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校车价格,将采用一定形式和数量的补贴,以减轻学校的负担。如果校车采用公司化的经营模式,那么这些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依据市、区县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经营单位。采用公司式的校车管理模式,一方面是为了节省校车管理费用,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学校免于一次性承担大鼻子校车价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