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铁律师(手机13166053706)对《行政诉讼法》极其相关行政法规有较深研究,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有多年“民告官”律师服务实践经验,并由许多成功案例,胡志铁律师不畏强权、责任心强,以当事人利益为**利益,与强力部门斗争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切实**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胡志铁律师为广大客户提供如下服务:
1、接受当事人委托,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2、接受当事人委托,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引起的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3、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诉讼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4、对一些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发给抚恤金等行政纠纷代为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5、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提起国家赔偿;
6、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7、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8、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9、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热忱欢迎广大客户来电或当面咨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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