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北京影视制作许可证/北京影视资质审批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将审批情况报广电总局备案。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四)办公场地证明。
(五)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