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证券期货犯罪不断发生,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由于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够更方便、更及时地获得上市公司未公开的重要内幕信息,与其他公众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上的优势。
这种信息不对称很容易被这些内幕人士利用,进行内幕交易活动。从近年来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罚来看,上市公司董监高是主要的内幕交易行为主体。
典型案例:冯大明,时任德赛电池总经理,是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主要负责人,为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011年11至12月,冯大明伙同女友谢晖利用新开立的“刘某”、“张某”证券账户以及借用的“李某”、“车某”4个证券账户,合计买入“德赛电池”股票200余万股,买入金额4500余万元。2012年4至7月间陆续卖出股票,实际获利1800余万元。
王文芳,申银万国研究所企业客户部总经理,为德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将内幕信息泄露给大学同学徐双全并收取服务费。2012年2月6日至8日,徐双全利用其控制的“徐双全”、“陈某”、“唐某”、“徐某”账户买入“德赛电池”股票62余万股,买入金额1300余万元。2012年6月卖出股票,实际获利700余万元。
广州越声理财警示:这些内部人员利用特殊地位进行服务费内幕交易,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业务发展及其市场公信力;长远来看,更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原则,造成投资者市场信心的丧失。
资讯来源:广州越声理财揭秘上市公司服务费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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