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招投标工作要求:
1、及时暂停招标项目现场交易活动、推行网上办理、减少到场要求。年内实现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担保:
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
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建议招标人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
3、加快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尽快在各行业领域全推广电子招投标;
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
4、积极推广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及技术规范,尽早实现省内常态化运行;。
5、针对节后复工企业可能出现在岗人员不足、工作协同不便、人员流动受限的实际:
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设定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提交等时限,以便投标人做好投标准备;
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提供邮寄方式,不要求投标人到指定地点购买;
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允许邮寄提交。
6、确保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要保证异议、投诉渠道畅通,不得借防控之名实施排斥限制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8、切实避免对招投标等交易活动“一刀切”。
资讯来源:新浪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