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父亲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准备用做养老,谁知天有不测风雨,一场意外,让张某的父亲失去了生命。但刚买的这套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而且当时买的时候登记的是张某父亲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的房本还能办下来吗?能不能直接更换房屋所有人呢?房本办理过程中,产权人去世了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产权人如果去世了是不能办理的,倘若产权人是在房本办理过程中去世了的话,可以继续办理或终止办理,在房产证办理完成后再进行变更;等房产证办下来,可以做为遗产由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房产继承人应当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户口变更手续以及继承人的身体证件到房产局进行办理变更手续。
像上述张某遇到的情况,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张某的爷爷、奶奶、母亲、兄弟姐妹都为**顺位继承人,各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各合法继承人可以将房产平分;如果有人想独立拥有房产所有权,需要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并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份额如何分,可以由各继承人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张某的父亲并不是全款买房,而是按揭买房,房子继承后还涉及到还贷问题,房贷并不会因为贷款人的去世而**,如果继承人没有继续还贷,房子会被银行收回,并拍卖低押债务,若还有剩余部分,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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