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定线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新建地下管线定线测量应按经批准的线路设计施工图进行,并遵循下列程序:
(1)复核施工图上给出的定线条件;
(2)制定定线方案,计算定线数据;
(3)实地定线;
(4)填写定线记录表;
(5)编制定线图;
(6)向委托单位现场交点,并提交定线资料。
管线定线可利用已有的测图控制﹑施工控制或专门布置定线导线和水准路线进行。
定线应采用中线法或极坐标法。放置点位与设计点位之差不得超过±5cn,当超过时应作桩位调整。
中线法中线直线段应设置百米桩,变化处加桩,定出起止点、转折点、交义点。桩号均用百米里程表示。超过千才线路应设置控制桩,与已知控制点进行连测。方问放置应使用DJ6,级经纬仪,用给定角度正倒镜分中法。直线段为180°。放置角度与给定角度差不得大于±40"。距离放置宜使用具有定距装置的测距仪或钢卷尺沿放置方向放置,与给定距离之差不得大于1/3000。
采用极坐标法用钢卷尺放置点位时,距离不得超过50m;使用测距仪时,距离不得超过150m。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新建地下管线竣工测址应在覆土前进行。当不能在覆土前施测时,应在覆土前按规定的管线点设置位置准确引到地面上,竣工测量可利用原定线的控制点进行,亦可在属同一控制系统的其他控制点上进行。
新建管线点坐标与高程连测的技术要求,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资讯来源:金马管线探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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