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来应该是一件让人慎之又慎再做决定的事情,但很多人受争吵、愤怒情绪等的影响,冲动之下草草做了离婚的决定,总觉得离婚很简单就是两个人签个离婚协议,领了离婚证就行了,虽然现在民法典实施了离婚冷静期。但仍然不排除,一些人在离婚时,关于房子、财产、子女抚养权,甚至是债务等怎么分配,没有达成一致签了离婚协议。做出让步的一方,离婚协议签字后后悔了怎么办?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表示,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种即签订了离婚协议,但还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二种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下面咱们根据两种不同的情况来了解一下:
没办理离婚登记后悔了
这种情况下后悔是有退路的,不管是想继续维系这段婚姻关系,还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有异议,既然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双方都是有后悔的余地的,离婚协议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才能生效,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是未生效的,对双方境外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可以重新沟通、协商。
办理离婚登记后后悔了
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于双方都已经有了法律约束力,特别是对于财产分割,想要变更、撤销离婚协议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了,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或增加/减少抚养费;如果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反悔了,要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实施了欺诈、胁迫等行为,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提醒大家,不管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都要慎重,以免日后自己后悔,又无可奈何。
既然选择了协议离婚,大家自然都希望能好聚好散,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仔细阅读离婚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不知道该如何写离婚协议,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免离婚后再产生纠纷,觉得自己在财产分割方面吃了亏,再时候再想争取就难了。如果您已经下定了离婚的决心,或者签过离婚协议又后悔了,可以来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协助您办理更放心!
资讯来源:锦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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