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一、申报方式
各项目申报单位直接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8:00。
二、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打印下载的申报书(草稿)纸质材料及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照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条件及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对申报材料初审后行文排序推荐,于3月2日下班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一份)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科技局窗口(市市民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四、申报要求
1. 各申报单位请对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加强申报材料凝练,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确保上传的附件材料清晰、完整,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照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强化项目凝练和指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申报推荐。
3. 申报技术攻关项目领域1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平台科负责审核;申报技术攻关项目领域2-11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审核;申报技术攻关项目领域12-19的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及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由市科技局成果科负责审核。
五、申报补助
1.公开竞争类技术攻关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00万元两档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专项,按照100万元/项、60万元/项两档予以支持。定向委托类项目,按照500—1000万元/项给予支持。
2.省财政资助经费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3.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县)分别按20%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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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合肥市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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