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警官苑小区看到,楼房外加装了电梯,住户黎女士介绍,“这部电梯装好快一年了,上下楼比以前方便多了”。她所住的单元有七层楼,原先没有考虑安装电梯,后来出行越来越不方便。得知长寿区实施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后,她和许多业主积极响应,并按照要求向相关部门申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老龄人口增加及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增加,老旧小区居民对住宅增设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通过多方考察学习,长寿区发布了《长寿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从适用范围、资金政策、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实施条件、申请材料、手续办理、产权归属等方面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行政审批手续办理事宜进行了规定,逐步解决老旧住宅增设电梯面临的难题。
长寿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尊重权益、美观实用、自筹资金、政府扶持、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凡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外墙需增设电梯的,且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的住宅均可申请增设电梯。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最难解决的就是资金问题,长寿区鼓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增设电梯产生的施工、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费用,增设电梯工程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对于自筹资金不足的,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此外,长寿区还发布相关补贴政策,对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的7层及以上住宅增设电梯予以财政补助,待增设电梯取得注册使用登记证书后,实行阶梯式一次性补助。
资讯来源:广州嘉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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