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行版权登记的,有一定的受理范围,具体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等等。而现实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作品版权登记,具体的内容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主要来看看怎么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
1、**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给大家准备的资料了,对您是不是有一定的帮助呢,如果您对这些产品有需要的话,欢迎您到我们公司进行选购,我们的产品将会是您一个不错的选择,我们愿意成为您下一个的合作伙伴。
电话:0535-2158156 手机:13385450692 联系人:姚总 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75号振华国际东1103
资讯来源:http://www.zgzc001.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