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瑞华
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是2013年11月经省商务厅、九江市政府和商管办等七个部门批准设立的,这是自国家开放二手车市场十几年后,在九江市设立的第二家
二手车交易市场。此前,九江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一直是**经营,垄断整个九江市的二手车市场。
2014年4月,就在九江瑞华
二手车交易市场准备开张之际,由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牵头出台了《九江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应当在原车主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二手车市场进行交易。这个规定的出台,使得瑞华二手车交易市场面临“吃不饱”的局面。
在九江瑞华
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看来,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是一个企业,而且该公司本身就是九江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没有资格出台一个全市性的文件,来对市场进行所谓的“规范”。
记者在工商部门查询九江市二手车市场的企业信息时,发现该市场有两个股东,大股东为郭某某,另一个股东正是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其中,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出资566.37万元,出资比例36.1581%。九江市
二手车市场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经营范围为二手车、汽车美容、配件销售等。
“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本身就是企业,也是九江市二手车市场的股东,现在却以管理者的身份牵头发文,制定九江市的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此‘规范文件’,真的能规范九江地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吗?”九江瑞华二手车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质疑。
企业牵头出台市级法规惹争议
2014年4月11日,“关于出台《九江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九物发【2014】18号”文件的形式,向九江各县市区物资、商管、公安、工商、物价、国税、地税等部门发出,要求遵照执行。该通知上面盖的**个公章及**个落款单位均是九江市物资集团公司。
记者看到,《九江市
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我市行政区划内的二手车交易,应当在原车主户籍地址或单位地址所在地(县、市、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含现有二手车交易分市场)交易。如果当地没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到九江市二手车市场交易。对违法交易行为,公安车管部门不予办理过户手续,由工商、国税、二手车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这就意味着,瑞华二手车交易市场只能交易瑞昌市的二手车,而九江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则可以交易除瑞昌市之外,九江其他县、(市、区)的二手车。据九江市车管所的数据显示,九江地区二手车年交易量约2万辆,而瑞昌市二手车年交易量则只有约1200辆。瑞华二手车交易市场投资3亿余元,面积1万余平方米,仅仅靠这1200辆的交易量,显然远远“吃不饱”,市场无法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