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建的房子基本都没有电梯,为了方便上下楼,那时候房子的楼层不会建造得太高,都为六七层左右。现在居住在老房子的大多都是已经上了年纪的老人,没有电梯出行不便,给老年人造成了负担,迫切需要加装电梯。
番禺区正加大对加装电梯工作的财政补助力度,对已办理《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的加装电梯,每台补助10万元(除预留电梯井道的楼房外)。
据了解,《2019年番禺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规定,加装电梯申请人在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后向所属镇(街)提出申请。镇(街)审核同意后,向番禺区加梯办申请补助款,区财政局将补助款直接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业主到所属镇(街)申领财政补助,镇(街)审核无误、报区民政局复核后,向区加梯办申请补助款,区财政局将补助款直接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号。
番禺区居民如果要申请加装电梯,无需收集提供相关的报建资料,只需获得本单元或者本栋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筹备好加装电梯资金,即可与电梯公司开展此项工作,大大节省了审批时间。
大石街道办和番禺区住建局加梯办表示,将会继续对小区的住户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以及联系小区物业对私人占用符合加装电梯的公共空间进行清理,尽快使小区落实电梯加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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