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稳桩。桩尖插入桩位后,先用落距较小冷锤1~2次,桩入土一定深度再使桩垂直稳定。10m以内短桩可目测或用线锤双向校正;10m以上或打接桩必须用线锤或经纬仪的双向校正,不得用目测。桩插入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桩在打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测、记录。
(2)、打桩。用落锤一或单动锤打桩时,锤的**落距不宜超过1米;用柴油锤打桩时,应使锤跳动正常。
1)、打桩宜重锤低击,锤重的选择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的类型、结构、密集程度及施工条件来选用。
2)、打桩顺序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先深后浅;依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由于桩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或向四周进行,也可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3)、接桩:
1)、在桩长不够的情况下,采用焊接接桩,其预埋件表面应清洁;上下节之间的间隙应用铁片垫实焊牢;焊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焊缝变形。焊缝应连续焊满。
2)、接桩时,一般在距地面1米左右时进行。上下节桩的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mm,节点弯曲,高不得大于1‰桩长。
3)、接桩处入土前,应对外露铁件,再次补刷防腐漆。
(4)、送桩。设计要求送桩时,则送桩的中心线应与桩身吻合一致,方能进行送桩。若桩顶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纸垫平。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5)、检查验收。每根桩已打到贯入度要求,而桩尖标高进入持力层接近设计标高时,或打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中间验收在进行控制时,一般要求**三次十锤的平均贯入度,不大于规定的数值,或以桩尖打至设计标高来控制,符合设计要求后,填好施工记录。然后移桩机到新桩位。如打桩发生与要求相差较大时,应经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6)、打桩过程中,遇见下列情况应暂停,并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1)、贯入度剧变;
2)、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3)、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7)、待全部桩打完后,开挖至设计标高,做**检查验收,并将技术资料提交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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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重庆海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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