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无非考验的是一个国家和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谁掌握**最前沿的科技,谁才有话语权。这也是我国为什么大量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原因之一。科技企业起步晚,但是发展势头迅猛,在总的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未来的高新技术企业只会越来越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也会逐渐放宽。会容纳更多的行业更多的领域,简化繁杂的认定流程。
2018年1月13日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让市场活力更大释放;确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使更多创新型企业得到政策支持。
一是适当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适应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对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在保持大中型企业3%和4%研发费占比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或取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条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转让技术。
二是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期内跨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其资格继续**。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双结合等方式,优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三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剔除一批落后技术,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框架变宽,少了对中小企业的壁障,打通更快捷的认定通道对于广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相当于打了一针强心剂。当然放松政策不等于放纵企业,不会给不合格的企业浑水摸鱼的机会,随之而来的将会是更为严格的审查和监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的变化带给企业的是更多的扶持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期望更多的高新企业能扛起国家伟大复兴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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