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品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表示,工商总局对此次《公告》酝酿已久,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这是工商总局“简政放权”的表现。此外,据了解,汽车流通行业最重要的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调整时间或将临近。
有政策制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任何文件都是在某个时期制订的,都需要根据新形势和新情况进行完善调整。2005年施行的《管理办法》已经与当下汽车流通领域难以匹配,如何调整是接下来需要着重讨论的问题。
反垄断阶段性胜利
今年以来,汽车行业存在的进口车价格虚高、垄断后市场零部件供应渠道、限价限区域销售等垄断行为被置于公众的“聚光灯”下。
根据《公告》,在停止实施备案工作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
同时,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这是国家反垄断的一个阶段性胜利。”明华有道咨询总监封士明认为,经营范围去掉品牌限制,意味着一个经销店可以同时售卖多个品牌的汽车,比如这家经销店原来只能卖A品牌汽车,现在可以申请卖B、C品牌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