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量具赔偿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三丰量具的人员,具体包括机加车间,装配车间,实验室,刀具组,焊接组等企业单位所有三丰量具,主要有:三丰塞规、三丰测高仪、
三丰千分表、
三丰卡尺、三丰百分表、三丰千分尺等。
赔偿标准和原则如下;
一、对人为原因,管理混乱、交代不清、保管不严、随意摆放以及无人查询等原因造成的遗失将对车间和个人可进行100元/次处罚。
二、把三丰量具偷出公司以外者如经发现,属故意作遗失处理进行100元/次/支处罚,对偷窃者加倍处理。
三、未得到三丰量具保管者同意,随意挪用者,如发现可以作遗失论处之,给随意挪用者加以处罚50元/次。
四、
1、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三丰量具损坏,如自然磨损、精度变化、性能变化、性能发生故障、环境条件影响、器材老化等自然因素引起损坏,经计量管理员分析确认后,按分非责任损失论处。
2、除非责任损坏外,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责任损失。例:使用不当、超量程、超性能、超负荷、不按维护保养存放规定,由于粗心大意而造成的碰、磕、锈蚀、擅自拆卸、改造结构、改造有关几何形状等造成量具报废的将按原价赔偿。赔偿标准;计量器具赔偿标准按公司财务价格原价处罚。
3、把计量器具当作玩物,而造成量具损坏或者有意损坏自己或别人的量具的,按故意损坏论之。按原价赔偿。
三丰量具按下列公式赔偿款,无法修复的量具,赔偿金额=原价*新旧程度。
具体:
领用期一个月内:95%;
一月至三月内:90%;
三月至一年内:80%;
一年至三年内:40%----60%。
备注:
1、责任损坏,遗失等以计量管理员的结论为准,如认为结论不妥,可申诉理由,由上级部门进行裁决。
2、常发生计量器具遗失或损失的车间、部门或个人应从严处理,赔偿标准一般按2~3倍处理。
3、发生计量器具遗失的车间、部门或个人隐瞒不报告,造成计量事故的经济损失责任者负责,并从严处罚,直至行政处理。
4、计量器具发生责任损失或另件遗失,责任者应及时向计量管理员报告(及时报告者罚款额可减少20~40%)待周期检定时发现者,罚款额按规定执行。
5、报废的
三丰量具由计量管理员收回,并保存质计部。计量管理员每月底将对一月来计量器具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处罚情况向生产部通报,由生产部监管处罚。
资讯来源:
http://www.sflj.cn/article.php?articleId=101758&articleAction=dis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