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成都市民反映称,在水果批发市场购买水果,大多数整件售卖的水果包装箱里,都塞着重量不等的纸张。其中,最夸张的水果品种是芒果——一箱25斤的芒果,商家塞进去的纸就有9斤多。商家称,里面的纸他们叫“皮重”,赚的就是“皮重”,“这是我们的规矩,8到10斤是市场普遍规则,个别商家还有可能多达12斤。”(据5月19日《北京晨报》)
商人以追逐利润为根本是属于市场的正常行为,无可厚非,但无论商人如何追逐利润**化,都需要以诚信为基础,以公平交易为准则,否则就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该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然而,在成都的一些水果批发市场,一件30斤左右的苹果芒、贵妃芒“皮重”大多都在8斤以上,占整体重量的30%左右,还有一种叫水仙芒的芒果因为较易腐坏,“皮重”占比更高。
“一箱水果半箱纸”的情况让消费者瞠目结舌,但对批发生意的商家而言却称其为市场的普遍规则。如此缺斤短两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能堂而皇之变身为“明规则”,抑或“行规”“惯例”,对消费者而言是严重不公平的。不可否认,水果从树上摘下,到远途运输,再从批发者的店面到消费者的手中,需要一个过程,防腐包装也理所当然,但如今每一个水果都已经包有一个发泡塑料网,这个塑料网是用来保护芒果被压伤、防变质的,再在外边包上厚厚的纸张不仅属于过度包装,而且如此包装也一下子上演了“洛阳纸贵”,最终还得消费者买单。
就像一箱标榜30斤的水果,消费者也是按照30斤的价格来支付价款的,可是真正的实货才20斤,把总价平摊下来,每斤价格迅速攀升。“半箱纸”在市场的普遍存在就是一个违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的缺斤短两现象。而类似的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不仅在成都水果批发市场存在,全国各地的市场也概莫能外。在权责日益明晰和权力架构已经甚是完善的当下,“一箱水果半箱纸”实在是对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破坏,必须引起监管者的反思。
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应予以行政处罚;《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箱水果半箱纸”的背后是我们市场监管的缺失和缺位。法贵在行,法律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彰显其价值和权威,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消费者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必须对缺斤短两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让不法商户付出必要的代价;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还需要主动出击,强化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行为,给群众一个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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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筑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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