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称,经过前期对审计机构、评估机构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审计机构存在业务承接与保持、业务执行、监控等质量控制环节仍不完善,独立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等问题;而部分评估机构的个别执业项目存在允许其他机构或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执业等严重问题。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多家机构和相关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对个别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执业项目,已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
据邓舸介绍,为落实依法**从严监管要求,切实加强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审计、评估机构提高执业质量,持续打击审计、评估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于2016年统一组织对2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检查,累计抽查39个审计项目、33个评估项目;对2家审计机构、1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回访检查,累计抽查16个审计项目、4个评估项目。检查发现,审计、评估机构在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和项目执业质量方面总体上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部分审计机构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不到位,业务承接与保持、业务执行、监控等质量控制环节仍不完善,独立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在具体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函证、监盘、截止性测试等基础审计程序执行仍不到位,与收入、存货、递延所得税、政府补助等相关的实质性审计程序依然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在合并报表审计中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
另外,部分评估机构在执业中仍然存在下述问题:关键评估参数确定缺乏依据,收益预测与历史、现实情况明显不符且无合理解释,评估方法和评估假设适用不当,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对重要信息披露不充分,调查、分析、核验等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执业项目存在明显的预测错漏、倒签报告日期、允许其他机构或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执业等严重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16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14人次签字资产评估师,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人次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此外,对个别执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执业项目,已移交证监会稽查部门处理。
邓舸表示,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背景下,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对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通过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不断强化审计、评估机构的主体责任,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化依法**从严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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