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成都二手车了解,前天上午,刘先生开着刚买的二手车到周村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业务,民警在录入他车辆信息时,发现这车有问题,行驶证上车辆的审验合格签章字体与颜色都与正常签章有出入。当时,刘先生已经付了定金,原车主给刘先生写了张纸条,证明车是刘先生的。
通过查询,民警确定这辆车审验至2007年,车辆行驶证上2009年的年审合格签章是伪造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罚款2000--5000元、记12分,收缴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处罚。因为刘先生不是这辆车的车主,所以民警只能依法将这辆车扣留,行车证进行收缴。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陈建祥说, 在这里提醒广大车主,在购买
二手车辆时 一定要对该车的真实信息进行认真地调查了解,了解该车是否有违法未处理,是否有事故未处理完毕, 以及是否有脱审等情况。在上述情况处理完毕以后 才能办理相关的落户、转移登记手续,对一些来路不明的车辆一定要提高警惕。
资讯来源:
建国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