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三则与科研经费相关的报道,从这些报道可以看出针对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各地方的政府也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具体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内容正在逐步完善。
与科研经费相关的报道**则:为充分领会、认真贯彻“科技三会”有关精神,加快推进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和预算编制工作,以深入推进实施“率先行动”计划,9月27日至29日,中科院2016年院属事业单位预算与科研经费管理培训在北京举行。此次培训由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组织,院属事业单位主管财务或科技所级**、财务处长与科技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综合处负责人共340余人参加培训。
与科研经费相关的报道第二则:
科技日报讯 (记者张兆军)日前,记者从吉林大学了解到,该校对科技经费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人事制度进行改革。
在科研项目管理上,提高了科技人员成果收益的分配比例。如在省外转让收益不低于50%奖励给课题组,省内转化不低于70%,经课题组、学院、学校共同商定后,收益的分配比例可以上不封顶。同时,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原则上3年内可保留校内人事关系。
在科研人事制度改革上,设立专职科研岗。在未来五年中,将设立500个以新的人事制度管理和考核、个人收入和职称职务晋升与科研实绩挂钩。专职科研编制人员采取3年动态考核的方式,可以不考核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科研业绩,达到相应标准的可以评聘研究员系列和**工程师系列,并保持人员不同岗位间的流动性。
与科研经费相关的报道第三则:
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和管理要纳入中央高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办法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办法强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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